共和国的广西印记——《右江苏维埃政府发放的结婚证书》

新闻眼|来源:广西台新闻9102019-07-14 19:44:53|网络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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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风雨兼程,时间的年轮烙印着共和国奋斗的足迹!

70年披荆斩棘,八桂大地,处处生机盎然,充满“春天”的希望。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特别节目《共和国的广西印记》

讲述八桂儿女为建设新中国燃烧的青春岁月,记录壮乡大地激情奔跑的追梦记忆!


共和国的广西印记——《右江苏维埃政府发放的结婚证书》

领取结婚证书,在如今意味着单身的男女品尝到了爱情的甜蜜走进婚姻的殿堂。然而,一张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由广西右江苏维埃政府发放的结婚证书却不仅仅意味着承认一段合法的婚姻,它更多的体现了人民政权打破封建包办婚姻束缚,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婚姻自由的决心和意志。今天,就让我们走进百色起义纪念馆,讲解员梁媛为我们讲述这一张结婚证书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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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媛:“这是一张1930年右江苏维埃政府颁发的结婚证书,签发时间是1930年。上面清楚记录着结婚男女双方的基本情况、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和结婚的时间、地点等内容。男方是奉议县田州镇隆平村村民廖缉俭,女方是同村村民黄连英。他们俩人从小一起长大,可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早已对对方心仪。但是女方的父母却执意把她许配给外村人,她誓死不从,一直与父母僵持不下。正在这时候,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在村妇委会的支持下,他们双双向苏维埃政府提出结婚申请,获得批准,成为该县第一对自由恋爱结合,得到政府保护的夫妇。”

1930年9月11日正好是圩日,听说苏维埃政府要为新人举行婚礼,乡亲们早早就把隆平村平街戏台围得水泄不通。在数百位村民的见证下,廖缉俭、黄连英两位年轻人举办了简朴而热烈的婚礼。而婚姻自由也成了乡亲们争相热议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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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媛:“1950年,朝鲜战争暴发,廖缉俭夫妇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毅然将自己的女婿送上北上抗美援朝的列车。后来,他们的女婿牺牲在战场上。如今,80多年过去,这张《结婚证书》静静地躺在我馆的展厅里,它是目前右江苏区仅存的一份结婚证书。”

百色起义纪念馆研究馆员麻高表示,右江苏维埃政府颁发的这一张结婚证书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对长期受到童养媳、买卖婚姻等各种封建礼制摧残的右江妇女,是一次极大的解放。

“它也是我们红色政权实现男女平等、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政策的一个重要成果,它的意义是很重大的,这个事情对当时的右江区年轻人来说影响非常大,很多人因此纷纷报名参军,加入革命队伍。他们感受到共产党是穷人的队伍,是穷人的靠山,共产党代表光明、代表未来,通过这个事情他们就更加拥护我们红色政权。”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5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这部以妇女解放为己任,以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为原则的《婚姻法》改变了旧社会的婚姻观念与婚姻习俗,破除了旧社会包办婚姻的束缚,树立一种全新的婚姻家庭观念和规范。70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与时俱进,进行了多次完善。中国老百姓的婚姻家庭生活在立法与现实之间不断进行调适和整合,体现出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的时代特征,更体现了新中国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艰难探索和取得的伟大成就。

本期节目特别鸣谢:百色起义纪念馆

记者 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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