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交9个“女友” 男子诈骗50万被判10年有期徒刑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19-07-23 10:33:41|网络编辑:王琳

假冒工程老板,男子林某猛3年来先后交了9名“女友”,编造各种借口一次次向她们“借钱”,共计50余万元。日前,由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猛涉嫌诈骗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猛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2万元。

事件:“男朋友”多次借钱不还

2018年2月,马山县的林某猛通过QQ群与受害人周某飞相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林某猛自称是做工程的老板。生活并不富裕的周某飞,以为找到林某猛生活就有了依靠。一个月后,林某猛以给工人发工资、工程款项没到位为由,从周某飞处骗取1万元,并承诺工程款到位后偿还。

当年4月,林某猛以母亲住院需要动手术为由,再次从周某飞处骗到7000元。5月初,周某飞因孩子发高烧打电话给林某猛叫他还钱,林某猛表示要等到当月15日工程款下来才有钱还。

然而5月15日后,林某猛不再接听周某飞的电话。5月19日,林某猛又通过微信向周某飞索要300元用于加油。周某飞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被骗,于第二天报警。

深挖:9名女子先后上当受骗

经调查,周某飞发现,林某猛劣迹斑斑。从2015年6月至12月,林某猛通过QQ群先后与石某娟、韦某丽、陆某梅3名女子相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短短几个月时间,林某猛以开麻将馆、父亲病重病故、承包工地出事等为由,向3名被害人分别骗取1万元、2.6万元和7万元。

林某猛发现这样来钱很快,于是在2016年至2017年7月故技重施,同时与5名女子“恋爱交往”,以母亲重病住院、店面开张、办理房产证等为由,骗取卢某娇、王某春、罗某萍、雷某娥、梁某庆5名被害女性共计426670元。其中,有2名女子受骗数额高达10万元以上。

2017年5月,察觉被骗的王某春第一个报警。随后,其他女子从QQ群里了解到,林某猛以同样手段骗取不少女性钱财,于是分别于2017年6月至9月报警。

2017年8月1日,林某猛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没有被批捕。林某猛竟然不思悔改,在2018年顶风作案,以同样方式骗取周某飞1.7万元。

据了解,年纪最大的受害人比林某猛大16岁,她们的职业涵盖医生、服务员、保姆等。

审判:一审被告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

周某飞报警后,林某猛于2018年7月11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抓获并刑事拘留。

同年8月7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对林某猛予以批捕。今年4月3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对林某猛实施的9起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7月8日,该案一审宣判,林某猛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2万元。林某猛因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记者 韦薇 通讯员 罗利艳 何詠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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