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男子豪华饭店喝早茶时突然被法警带走!周围顾客:以为在拍电视剧……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19-08-02 09:07:29|网络编辑:孟宪静

南宁一男子在茶餐厅“高谈阔论”

被群众举报

2019年7月31日上午10点20分,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疑似梁某壮的被执行人正在法院对面商场的四楼餐厅62号桌喝早茶,高谈阔论各种“项目”,希望法官能派出执行干警,将其抓获。

执行指挥中心接线员接到举报电话后,登录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核实了该院确有名为梁某壮的被执行人,该案由黄文民法官团队办理。执行法官团队接到执行指挥中心的指令后,黄文民法官立即向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苏灵艳请示增派法警支援。

法官赶到 拘传男子

其他顾客:还以为在拍电视剧

当天上午10点30分,法官带着一名法官助理及两名法警来到了餐厅的62号桌前。经过身份比对,法官向梁某壮出示工作证件,并说明了执法事由。

当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读拘传决定书时,其他客人十分惊讶,目瞪口呆地看着法警将正在举杯高谈的被执行人梁某壮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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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向在场的客人解释被执行人因拖欠款项未还,三番五次忽悠法官,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到豪华饭店喝早茶,违反了限制消费令的规定,具有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行为,法官需拘传梁某壮回法院调查。

客人们了解情况后,纷纷拍手称赞,对法官强有力的执行行为表示钦佩。“以为你们是在拍电视剧呢,没想到‘老赖’到饭店喝早茶都被法官逮了个正着,法官是好样的!”隔壁桌的客人李阿姨称赞到。

不守承诺欠钱不还

男子沦为“老赖”

据悉,该案被执行人梁某壮与申请人林某系朋友关系。

梁某壮于2017年5月7日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申请人林某借款3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未约定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林某数次催促,梁某壮仅偿还了9万元的款项(其中1万元为林某自认),余款21万元梁某壮迟迟未能归还。

林某无奈之下,于2018年5月17日将梁某壮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欠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梁某壮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并于2018年7月10日作出了民事判决书,判令梁某壮向林某归还欠款21万元,并按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向林某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梁某壮仍未能按生效判决书履行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依法传唤,梁某壮于2018年11月13日到法庭接受调查,并向法院申报了财产。根据其填写的申报财产清单显示,梁某壮除持有广西某投资公司50%的股权外,无其它财产。

根据梁某壮向法院承诺的笔录,其应于2019年4月底向林某支付10万元,余款每个月支付1万元,直至还清所有欠款为止。

2019年4月底,法官根据梁某壮的承诺,按时拨打了梁某壮的电话,梁某壮当时口口声声说第二天中午12点前一定支付到位。

结果,同样内容的电话法官打了3个月,梁某壮每次都承诺月底还款,但一直未有任何实际行动。

7月31日这天,梁某壮大摇大摆地开着“借来”的豪车,到执行法院对面的餐馆喝早茶时,正好被热心群众举报,一举被法官逮了个正着。

违反限制消费令,“有钱不还”

男子被拘留15天

执行法官进行了十几分钟的问话,梁某的回答始终只有两个字:没钱。

法官问他有没有还款计划时,梁某“保证”下午下班前会筹到2000元偿还,此后每个月偿还2000元。

执行法官当场训斥梁某壮:“‘保证’这两个字对别人是有意义的,但对你而言,已经一文不值,因为你说话从来没有算数,你没有权利再提‘保证’这两个字。”

随后,执行法官责令梁某打开手机微信及支付宝检查,发现梁某壮每个月的微信收入及支出的款项均有数万元的流水进出,高峰时达到十几万元,且违反限制消费令到豪华酒店进行消费,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行为,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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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法官立即作出了对梁某壮拘留15天的决定,并移送拘留所执行。

下一步,法院将收集其违反规定的相关证据,按程序依法追究梁某壮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不讲诚信,非要做“老赖”,大家千万别学他!

(记者:雷俊  通讯员:黄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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