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全面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2019-08-03 11:12:27|网络编辑:罗娴子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公积金贷款业务将实现10个工作日办结

\

图片来源:南宁晚报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 骆万丽 通讯员 姚琳尹)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工作方案》。今年12月底前,全区所有市、县(区)将全面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商业银行联合办理,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自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的时间将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

据悉,公积金贷款业务涉及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商业银行3个领域,职工办事耗时长、材料重复收取。由于各部门有独立的办结时限,职工只能等各部门依次办结,通常需要等待一两个月时间。

为破解公积金行业“放管服”改革的顽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联合指导各地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受委托商业银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相互充分授权,制定服务规范,建立审批材料传输渠道,互认授权认证、业务材料和办理结果,共享业务信息,确保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进一个窗口、只跑一次。

根据《方案》,业务联办窗口受理贷款申请时,与借款人进行面谈,预签借款合同,一站式完成银行、不动产登记机构所需的相关授权认证和抵押登记所需信息的采集手续,实行一次性面谈面签、记录互认。公积金贷款受理后,按内部流程和时限进行审批,组合贷款申请由受委托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实行同步并联审批。

各地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受委托银行将统一发布公积金贷款联办业务所需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和办理指南。各地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逐步减少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为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开设用户端口,通过网络传递审批数据、反馈审批结果。

据介绍,此项改革今年已在河池、贵港两地率先试点。经试点验证,群众办事不仅材料大幅精简,且耗时更是压缩了2/3以上。

(作者:韩沛 凌剑伊 陆诗雨)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