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可返一半失业保险费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2019-08-09 11:18:27|网络编辑:刘婷

广西失业保险出实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可返一半失业保险费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要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稳岗返还的政策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不裁员或少裁员可返50%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另外一种是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通知》明确,加大对企业稳岗的支持力度。对广西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名单的参保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5%;如其存在欠费,补缴上年度失业保险欠费后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稳岗返还比例为其上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

《通知》特别指出,对广西遇到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且能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可返还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月平均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通知》提出,放宽企业职工领取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

一是放宽参保的缴费时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二是放宽获取证书人群。从2019年1月1日起,技能提升补贴对象范围从获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扩大到获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一是提高深度贫困地区的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60%。二是扩大深度贫困地区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覆盖范围。深度贫困地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可按规定纳入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覆盖范围。

《通知》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要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当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要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等于各设区市同期月均城市低保标准与各设区市CPI月度同比涨幅之积,价格临时补贴每人每月补贴额不足10元的,按10元发放。

■知多点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200元。

●职工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500元。

●属于广西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

(记者 史小辉)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