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废止两件政府规章 均和市民息息相关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19-08-11 13:26:19|网络编辑:夏汝

记者昨日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宁市公园管理规定〉和〈南宁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的决定》近日施行,《南宁市公园管理规定》以及《南宁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两件政府规章废止,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园已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和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南宁市各类公园数量快速增长。截至去年年底,南宁市有综合公园17个、专类公园11个、游园69个,极大改善了南宁的人居环境。

《南宁市公园管理规定》于2006年公布,根据2015年2月17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公园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其对规范南宁市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1月1日,《南宁市公园条例》施行,《南宁市公园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已被《南宁市公园条例》替代,且规章废止后不会出现管理真空,该条例对公园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和服务、法律责任做了详细规定,如对公园内唱歌跳广场舞扰民、随意破坏花草、乱摆卖乱停车、带宠物入园等行为进行规范。

《南宁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于2009年公布,根据2015年2月17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的决定》进行修正,对保护南宁市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该规章的框架、主要内容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基本一致,且废止后不会出现管理真空,对改规章进行了废止。(记者 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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