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听说过这么句话:“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南宁也发生了一起“奇葩”的案件,竟是因为一颗荔枝……
因荔枝大打出手 一人重伤
张某系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的一名农民,平日务农为业,喜好饮酒,在村里及坊间有“酒鬼”的外号。
2018年7月4日19时,刚从中午的酒肉酣畅中“回魂”的张某,在江南区明阳农场菜市买菜时,看到年逾七旬的宋某在路边摆摊卖水果,便走到果摊旁,欲拿起宋某的荔枝吃。
宋某提醒张某,不要吃已经绑好的荔枝,要吃就吃筐里的散荔枝。张某听闻顿生不悦,和宋某发生争吵,用污言秽语辱骂并对宋某做了一些不雅的动作,并对宋某眼部、面部、胸部等部位进行殴打。
宋某在手术中被切除眼部中央部玻璃体、后玻璃体、周边部分和基底部玻璃体及脱位晶体,右眼视力手动(注:表示视力表最大的字母也看不到),比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级盲目3级”的规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张某为了区区几颗荔枝,罔顾伦理法纪,对一名七旬老汉大打出手,在伤害他人身心之余,也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可谓代价惨重,堪称现实版的“一颗荔枝引发的血案”。
小编提醒大家,饮酒应适度,贪杯易误事;处世为人,要保持理性、克制,切莫因一时冲动而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记者:雷俊
通讯员:巫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