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放垃圾最高罚5万,在南宁住酒店或将没有牙膏牙刷……这些条例你怎么看

新闻眼|来源:930老友记2019-08-23 09:19:04|网络编辑:夏汝

今年夏天,伴随高温而来的还有一个热词——垃圾分类,被人们广泛讨论的热度居高不下。8月21日,南宁市召开《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在会上各抒己见。

南宁的生活垃圾该分为几类?

《条例(草案)》提出,南宁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易腐垃圾,指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废弃的蔬菜、瓜果、药渣等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其它垃圾,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

会上,专家们就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不同见解。

广西大学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副教授孙翔建议把电器电子类垃圾单独归为一类:“电气电子类垃圾有一个特点,在拆解再次利用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重金属污染,把它归为可回收垃圾或有害垃圾都不合适。”

农工党南宁市委员会主任黄玉燕认为:“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方法都不直观和精准,而且现行没有对应的处置设备。目前南宁市规划了有机垃圾处置中心,从长远来看,可以建议参考上海的做法,可回收垃圾、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这样分类才能精准操作。”

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合理吗?

此次《条例(草案)》还有一个亮点——源头减量,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使用可以反复使用的产品,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

广西生态环境厅教授高级工程师曾广庆认为:“建议列出禁止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一次性用品清单,包括矿泉水餐具茶具等等。”

《条例(草案)》还提出,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南宁市司法局副局长蓝旭高表示,这一点还需进一步讨论,“旅馆经营者和住宿的人之间,实际上是一个民事合同关系。我入住了,给了钱了,入住后牙刷、牙膏都没有,《条例(草案)》是不是已经干涉到民事领域这一块,这还得打个问号。”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基本规则又是什么?

《条例(草案)》提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监督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制止、纠正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四处处长陈宁宁认为,垃圾分类应该有奖励机制:“最难是在投放的环节给所有人负担,但是实际上这个负担大家不是很情愿接受。再一个就是大家没有什么动力在做,如果是以奖励为主,你按照我这种分类来投,我给你积分和奖品,用这种思路来执行可能更好一些。”

此外,《条例(草案)》还提出,未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这次论证之后,南宁市将参考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将《条例(草案)》提交给人大审议,审议通过之后就会正式出台实施。


记者: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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