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脱贫攻坚 推动乡村振兴】《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新闻眼|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19-08-26 09:30:12|网络编辑:夏汝

2018年底和2019年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通知》和补充通知。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产业扶贫办主任马敏就这一政策进行了解读。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意见明确要求,广西下发了《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通知》和补充通知。通知规定,以村为单位设置,全区5379个贫困村(包含新增深度贫困村)都要设置产业指导员,确保发展有特色产业的贫困户都有产业发展指导员帮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产业扶贫办主任马敏:“这个文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亮点:一是结合我区目前推广实施的贫困村发展‘3+1’特色产业要求,提出了每个贫困村‘3+1’的每个产业均设置一名产业发展指导员。二是产业发展指导员实行挂牌帮扶,将姓名、联系方式、负责产业、帮扶内容等信息在村委会上墙,有力地促进了帮扶贫困户、帮扶贫困村政策的延续以及指导。

2018年底,广西全面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全区共设置产业发展指导员2.57万名,基本实现产业发展指导员覆盖所有行政村和所有贫困户。目前,累计开展了2万多次技术指导和产业政策宣讲,指导5379个贫困村、100多万户贫困户建立起产业发展台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产业扶贫办主任马敏:“通知和补充通知有助于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贫困户全覆盖的产业指导员队伍,为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任务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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