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一声 南宁一栋13层小楼应声倒下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19-08-30 09:47:44|网络编辑:夏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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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昆仑大道的一栋小产权房已拆除完毕。通讯员 张建伟 摄

违法建设小产权房,还不顾多次警告出售。日前,兴宁区整治“两违”办协调组织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对位于兴宁区昆仑大道五塘段28公里西侧处一栋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实施整体拆除。8月28日,随着“轰”的一声大楼倒下,该处违法建设拆除完毕。

8月22日,兴宁区整治“两违”办协调组织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对位于兴宁区昆仑大道五塘段28公里西侧处一栋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850平方米,13层钢混结构的小产权房实施整体拆除。在实施整体拆除前,城区执法部门已通过调查取证,认定其确实属于违法建设并进行违法销售行为。并分别于2016年6月21日,2018年8月2日两次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停水停电及实施破坏性拆除予以警示,兴宁区整治“两违”办也多次会同五塘镇人民政府多次约谈违法建设人,并对已经出售53套并入住的11套住户(未入住的42套)逐一走访进行法律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11户已入住的购房者获知实情后,已陆续搬离完毕。建设当事人也已对自己的违法建设、销售行为“供认不讳”。

由于该处建筑地处昆仑大道主干道旁,建筑面积大,周边居住环境密集,施工操作面小,拆除工作面临重重困难。经过多次专题研讨会,兴宁区整治“两违”办对该处建筑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制定了专项拆除方案,对周边道路交通疏导、人员撤离及安抚、物品搬离、建筑的拆除方式、步骤,以及后续清运、市政园林抢修工作等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拆除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安全守则及采用切割及“伐木原理”分部分进行施工,至8月28日顺利完成了此处违法建筑的整体拆除任务。

下一步,兴宁区将继续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市委、市政府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宣传、巡查和拆除力度,以敢打硬仗、敢啃硬骨头的工作原则,打好“两违”整治攻坚战。(通讯员 赵静辉 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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