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口讯(记者 覃丽园)8月29日,我市首笔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成功。此笔贷款8月15日提交贷款申请,8月16日完成审批,8月29日完成放款,放款金额33万元。
黄女士是我市首批个人自愿缴存者,其自2018 年7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额1500元,2019年6月满足贷款申请条件。据了解,按照目前利率计算,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百分之二左右。黄女士此笔贷款33万元,期限为30年,每月还款额约为1440元,比商业银行贷款每月节省约310元。
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我市去年实施的一项利民举措。该项政策将我市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纳入了住房保障范畴,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使用中去,既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覆盖面,又让自愿缴存群众在规则范围内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带来的政策福利,帮助大家更早实现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