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首例旅游市场“黑名单”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2019-09-10 10:29:26|网络编辑:杨琪玉

广西发布首例旅游市场“黑名单”

桂林两名旅游从业人员被处罚款,3年内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该厅日前向社会发布首例旅游市场“黑名单”,将桂林市盛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冯某和导游员赵某列入黑名单,为期3年,并向自治区相关单位推送了这两名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的信息,依法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据了解,经查,2019年5月30日至6月3日,桂林市盛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不合理低价引诱游客,安排购物且隐瞒获取回扣的真实目的,在未与游客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委派导游员赵某组织接待了52人的桂林5天4晚汽车团。6月2日上午,导游员赵某以语言威胁等方式,变相强迫游客在购物店“桂林市丽丝家纺有限公司”购买了价值1.95万元的产品。

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桂林市盛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总经理冯某处2万元罚款,自处罚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并记入信用档案;给予导游员赵某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记入信用档案。对于另外查明的赵某强制游客购物消费7600元的事实,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对赵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鉴于上述人员的违法失信行为影响恶劣,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按照《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广西文旅厅已提请文化和旅游部将桂林市盛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冯某和导游员赵某分别列入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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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将至,广西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

“免费游”成侵犯老年消费者新手段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静)南宁三位老人参加了桂林免费三日游,其间买回了8000元的“玉石”,经鉴定,这仅仅是一块普通石头。昨日,广西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通过组织免费旅游设置消费陷阱,成为继“健康养生讲座”之后又一侵犯老年消费者的新手段。

潘先生、黄先生、安女士等三位老人投诉称,今年3月8日至10日,其根据“快乐友谊开心”微信群主通知,参加南宁到桂林免费三日游活动。踏上旅程,三人才发现,这根本就是一场购物之旅。三天时间内,三位老人先后到过恭城某景点看桃花树和阳朔一小块油菜花地游玩,其余时间都被导游带到购物店参观。在导游和购物店老板的误导下,三人花费8066元,购买了“玉石”挂件。后经确认,所购“玉石”挂件为普通石头。三人向店家提出退货退款要求,但遭拒绝,至此,他们向广西消委会投诉求助维权。日前,在区、市两级消委会协调下,三人获得退货退款。

广西消委会指出,去年以来,因参与免费旅游导致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的案例增多,其对象多为老年人。通过组织免费旅游设置消费陷阱,已经成为继“健康养生讲座”之后又一侵犯老年消费者的新手段。

重阳节将至,为维护广大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西消委会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当心“免费游”“低价游”背后的陷阱。一些不良经营者或私人组织者会以“团购价”“免费游”“低价游”等吸引老年人参加旅游,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他们往往在行程路线、交通工具、住宿条件等方面服务大打折扣,给老年消费者增加事故风险。在旅途中,对景点“走马观花”,对购物店却“情有独钟”。导游和购物店导购配合,肆意向老人推销高价保健品、玉石、蚕丝被或其他商品,让“免费游”变成“购物游”。

参加外出旅游时要选择有资质和口碑好的旅行社。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时,不要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游产品的品质,尽量选择有资质和口碑好的旅行社。要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检查附加收费、行程路线、收费项目等条款是否合理后再签字和交费。

要根据自身状况和承受能力选择旅游线路,避免过度疲劳导致身体不适无法旅游,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要当心天价消费陷阱,在景区就餐和购物时,把价格和计量单位问清楚,再确定是否接受服务或购买商品。

如出现权益受损时,先与旅行社(或组织者、经营者)协商争取和解。无法协商和解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发票、合同、购物凭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旅游部门投诉时请拨打12301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时请拨打12315电话。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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