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22时55分,广西玉林北流发生5.2级地震。地震发生后,大家都心系玉林,不少网友祈福平安。但是,偏偏有人胆大妄为,在微信群里发布不当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10月14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五塘派出所对发布不当言论的廖某某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女子发布不当言论
玉林北流地震发生后,嫌疑人廖某某于10月13日在微信群聊中发表了关于“10·12”玉林北流地震的不当言论。
聊天截图在网上广泛传播不断发酵,引起了群众的极大关注和愤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女子被拘留10日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五塘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成功锁定违法嫌疑人廖某某(女,46岁,广西靖西人)。经查,廖某某对通过微信群聊发布不当言论的违法事实行为供认不讳。
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廖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其发布不当言论,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支持处罚!
记者:文昌
通讯员: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