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观察:“掘地拔根”除黑恶

泛北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2019-10-28 11:27:28|网络编辑:孟宪静

近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陈某月、张某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以来,北海市坚持依法严打、深挖精打、稳扎稳打,持续掀起强大攻势,全市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优化。今年第三季度,全市扫黑除恶成效群众满意率为95.07%,群众安全感达到97.65%。

审时度势严打击

针对黑恶势力活动趋于隐蔽、不断向新业态新领域渗透的新情况新特点,北海市政法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审时度势,在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渔霸”“行霸”“船霸”等传统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将斗争锋芒指向“套路贷”等新型犯罪领域,实施精准打击。

2016年,冼某夫妇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经人介绍到北海市海城区一“套路贷”公司借款,“套路贷”公司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将冼某夫妇名下价值200万元的渔船作抵押,随后将该渔船改装并以35万元的价格卖到广东潮州。今年6月,在海城公安分局扫黑特战队的努力下,被抢走的渔船回到北海。

“船回家了!正义从不缺席,坏人终得到严惩!”面对失而复得的渔船,受害人冼某夫妇热泪盈眶。

以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北海市持续加大对涉枪涉爆、传销、“盗抢骗”“黄赌毒”以及快艇非法载客、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民生领域突出治安问题的打击整治,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严格执法办铁案

“杨某光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杨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10年不等的刑罚。”今年3月,北海中院对以杨某光、杨某明为首的涉黑案二审宣判。关注此案的法学界专家认为,当地政法机关准确把握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4个特征,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扫黑除恶过程中,北海市政法机关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格制度规范,把好每起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北海各县区、各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握政策界限,精准运用法律,既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又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相统一,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制定出台程序衔接、审查指引、办案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打击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细化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

该市建立重点案件牵头会商机制,派出专家组实地指导社会广泛关注、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办理。组织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调卷审查,针对发现问题,逐一督促整改。

同频共振齐治理

扫黑除恶,关键在打、根本靠治。借着扫黑除恶的东风,北海市渔政部门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捕捞集中整治行动;银监部门彻查非法集资、校园贷、现金贷、非法金融广告;卫生系统清查整治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欺诈医疗、非法行医、非急救转运、“黑护工”乱点;交通、住建、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资质审查、市场准入等监管机制。

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重心必然落到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北海完成了对全市430个村(社区)“两委”换届督导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黑村官”“村霸”横行乡里,彻底铲除宗族恶势力。各城区(县)紧盯涉黑涉恶人、事、地等要素,开展预警监测、法治宣传等活动,在全市各社区、村配备法律顾问,帮助社区、村梳理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提升群众的“免疫力”。建立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做好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深入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加快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彻底铲除涉黑涉恶问题滋生的土壤。(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李 贤 通讯员 古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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