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自治区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广西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有关情况。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6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6种情形之一的儿童。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邵倩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5万人。这类群体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生活保障标准相对比较低,二是难以得到有效的监护,三是一些儿童出现了心理问题,如自卑、偏激、不自信等。”
从2020年1月1日起,自治区民政厅等12个部门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祝广:“强化基本生活保障,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困难,明确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建立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相一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的救助,落实学前教育免保教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和其他国家、自治区助学金资助政策,并在其他学生资助项目中予以优先资助。”(记者 梁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