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烈焰十六号”集中打击传销行动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19-11-08 10:14:55|网络编辑:李惠惠

南宁市开展“烈焰十六号”集中打击传销行动

查获涉传人员155人举报传销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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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入户开展检查。记者 宋延康 摄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高某和项某声称在南宁做生意,可对于店面所处位置等信息,他们却含糊其词。昨日凌晨,南宁市开展“烈焰十六号”集中打击和清查整治传销专项行动,96个行动组1471名执法人员,对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被挂牌整治的传销重点小区进行“回头打”,总共查获涉嫌传销人员155人,缴获传销资料1批。

从“生意人”房里搜出传销资料

在五象大道滨江·丽景花园某栋居民楼16楼一间出租屋里,男子项某主动向南宁市“烈焰十六号”集中打击和清查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兴宁组执法人员提供身份证件,并表示他在南宁做生意。另一名叫高某的男子也主动到大厅配合调查。交流中两人目光游移不定,不敢正视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分析,这两名男子有传销嫌疑。

从屋里的抽屉等处,执法人员查获签有两人名字的手抄本等传销资料。对此,两人否认:“这些都不是我们的。”此外,民警还在两人的手机里查获涉传信息。随后,民警将两人带走。

截至中午12时,总共查获155名涉传人员,其中已有87人被遣返,3人涉嫌领导、组织传销活动被刑事拘留,17人被行政处罚,其他人员另案处理。行动中,执法人员总共清查286间出租屋,查封14间涉案出租屋,备案登记25间出租屋,查扣电脑、手机、银行卡和传销资料等涉案物品1批。

有传销行为出租屋被“一封三停”

“市民如果发现涉传线索,请拨打南宁市举报传销电话:0771-5312315、5612315。”南宁市打击传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对举报人或举报单位给予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今年以来,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涉传出租屋案件375件,结案288件,罚款309万元。

“查获的有传销行为的出租屋,我们执行‘一封三停’(即贴封条停水停电停气)措施。”兴宁区市场监管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施隽介绍,涉传出租屋屋主要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城管部门接受处罚,到住建部门做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到税务部门缴纳税费,再书面向辖区打传队申请解封房屋,水电气才能恢复供应。

■典型案例

●7月24日,执法人员在仙葫开发区乐业路西一里一间出租屋查获4名传销人员和涉传书籍,该出租屋被查封,屋主黄某被没收1300元非法所得、罚款50000元。

●9月1日,兴宁区三塘镇某小区李某将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员从事传销活动。10月12日,5名传销人员在该房屋被抓获,李某被罚款50000元。

●2018年11月,兴宁区东州路23号瀚林美筑小区的屋主廖某和罗某将房屋出租给韩某和何某等人从事传销活动。今年5月7日,韩某和何某等6人被查,廖某和罗某各被处罚款50000元。(记者 潘国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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