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完善就业“兜底”政策 助脱贫暖人心

新闻眼|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19-11-13 09:36:45|网络编辑:黄业钦

【决胜脱贫攻坚 推动乡村振兴】

广西完善就业“兜底”政策 助脱贫暖人心

打赢扶贫攻坚战,是“第一民生工程”。广西通过完善就业“兜底”政策,增加贫困群众就业机会,让“共同富裕”的目标成为贫困家庭的希望之光。

日前,几辆大巴车停在了大新县双狼手套厂、吉程铝业有限公司等9家就业扶贫车间门口,车上的400位参观者都是当地易地搬迁贫困户。在大新县人社局的组织下,他们到扶贫车间参观,企业负责人现场为贫困户们解答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问题。

大新县星光和乐城移民小区贫困户岑桂团:“我觉得每一个厂都很好,比较合适我心意工作的就是制衣厂,工资在2000-3000左右,也可以照顾家里人。”

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大新县采取“企业+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就业模式,以就业扶贫直通车进企业的形式,为贫困户到企业就业牵线搭桥,有效提升了贫困户就业的积极性。

大新县人社局局长言平:“通过参观选择到合适的岗位以后,我们再与就业扶贫车间的老板进行分类培训,最终能他们找到合意的岗位,实现就业。”

贫困群众在企业得到培训提升和就业机会,企业也能从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中获得补贴。针对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不同模式,自治区人社厅制定了3种补贴政策。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多少给予带动就业奖补。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也可以获得带动就业奖补。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黄少坚:“企业与贫困农户订立2年以上农产品种养产销合同,确立‘公司+农户’合作关系,合同期内企业给农户家庭成员平均每年每人带来纯收入达3500元,并带动贫困农户脱贫的,给予3000元/户的带动脱贫补贴。”

此外,今年8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将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改称扶贫公益性岗位,并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确保每户极度贫困户安排1个公益性岗位。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侯龙生:“由当地财政和中央、自治区下达就业补助资金出资,给予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努力帮助难以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记者 范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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