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北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02元

泛北新闻|来源:北海日报2019-11-18 11:14:08|网络编辑:李惠惠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获悉,2019年前三季度,北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02元,同比增长1928元,名义增长7.6%,比全区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4.8%。

据悉,前三季度,北海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为1569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7.5%,同比增长6.8%。就业形势稳定,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是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今年以来,北海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工作,帮扶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同时,北海市规上工业的逆势上扬、服务业保持稳健,特别是旅游产业“提档升级”,用工需求增加,城镇居民就业渠道更加宽广,工资收入更稳定。

前三季度,北海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为435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6.0%,同比增长9.7%。 政策红利释放,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是主要原因。北海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以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激发企业发展潜力,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经营效益。另一方面,营商环境活动持续深入,市场主体在优化的环境下活动更为活跃,助推经营收入增长。

投资渠道增多,也使北海市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持续增长。前三季度,北海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为163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6.0%,同比增长7.5%。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各金融机构推出各式各样的理财产品,居民投资理财热情进一步推高,助推北海市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长。再者,城镇居民理财意识增强,居民存款增长,利息收入增加。另外,前三季度北海市租赁房房租价格同比上涨8.2%,其中私房房租价格同比上涨10.8%,居民通过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收入也拉动了财产净收入的增长。

民生政策落地,使北海市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北海市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为560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0.5%,同比增长8.2%。今年以来,北海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一方面调整补发养老金和离退休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90元/月•人提高至116元/月•人,离退金也实现“14连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享受到调整的福利。另一方面,从2019年7月起,城市低保标准由620元/月•人提高到690元/月•人,更多贫困家庭生活得到保障。此外,随着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医保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报销医疗费收入增加。(记者 来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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