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停在路中央
交警将车拖移
2019年11月16日22时20分,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执勤人员在北部湾大道与西门街路口夜查酒驾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NV8***的红色小车停于道路中央。
执勤人员上前发现车内空无一人,只遗留了一台手机。随即,执勤人员便通知拖车将红色小车进行拖移。
3名男子声称小车和手机是他们的
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
大约20分钟后,整治已进入尾声,执勤人员即将收队之际,有3名男子共同乘坐一辆电动自行车来寻找小车,交警告知他们小车已拖移。
其中,身穿花格T恤的男子陆某煌称小车系其驾驶,因小车未年检,看到交警路面查车内心惧怕便弃车逃跑。该男子欲向交警要回车内手机,但当民警拿出手机要求男子解锁,并提供手机内电话通讯录的名字证实手机主人的时候,3人均无法提供。
此时,身着黑白条纹T恤的陆某辉和白色T恤的陆某杏坚持要拿回手机,民警告知他们不能仅凭口头说明并且未出具任何证明的情况下就将小车及车内物品归还,同时还需查看监控是否存在顶包的情况。民警要求他们下个星期一拿上购车发票以及手机购买发票到交警大队处理,届时车子及车内物品将如数归还。
没有证据还执意要拿回手机
男子多次对民警叫嚣
然而,在不能提供任何手机内正确信息的情况下,男子陆某辉仍然执意要拿回手机,声称手机是其老婆的,与陆某杏一起多次向交警大声叫嚣,并用身体堵在警车前不让民警离去。这种情况僵持了十余分钟。
期间,陆某辉更是频频爆粗,用手指着执勤民警向陆某杏道:“你记得这个人啊!” “你有什么权利扣我手机?报警报警!我们要求报警,你有本事你就打我。”
2人被行政拘留
最终,巡警赶到现场要求陆某辉、陆某杏离开警车前方。在多次警告无效后,巡警对二人采取强制措施并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目前,陆某辉因采用拦警车、辱骂等方式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陆某杏因采用拦警车的方式阻碍交警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记者 周璇 通讯员 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