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手机卡卖给别人也犯罪?两男子因此被刑拘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19-11-27 11:56:54|网络编辑:王琳

两男子转卖实名手机卡牟利被刑拘

不法分子通过购买的手机卡在多地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1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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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落网 (均为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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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手机卡

李某某被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实名办理手机卡并转卖给不法分子使用,换卡多达30余次。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十一大队了解到,另一名嫌疑人黄某,同样因类似情况落网。据了解,嫌疑人购买实名登记的手机卡后,实施了多起通信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50多万元。

目前,李某某和黄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拘留,案件还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1 卖卡赚了720元却把自己赔进牢

前段时间,南宁市打击整治宾阳通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前线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行动指挥部),在办理数起购买机票类型通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追根溯源查实两名男子实名办理的手机卡涉嫌数起诈骗案。

10月底,前线行动指挥部在宾阳县抓获嫌疑人黄某。据办案民警介绍,购买机票诈骗案是嫌疑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他人信息,冒充好友身份,让受害人跟“客服”购买机票,谎称可以享受优惠价格。而所谓的“客服”则是嫌疑人一方自行扮演,使用的都是私人手机号码。

黄某今年22岁,没有固定职业。据黄某供述,此前在一次饭局中,认识了一名“高人”。酒过三巡,“高人”向其透露了一个“暴富经”。“‘高人’跟我说,就算使用你电话号码的人犯案了,也跟你无关。”黄某说,在“高人”点拨下,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去营业厅实名办理5张手机卡。随后,黄某把手机卡转卖他人从中获利720元。

据民警介绍,不法分子通过黄某实名登记的手机卡,以帮购买机票之名对受害人实施两次诈骗,案件涉及山东、河南两地,涉案金额6万余元。

案例2 取保候审期间继续转卖手机卡

孙先生(化姓)是山东人。9月底,他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称是单位领导雷经理。得知是单位领导,孙先生不敢怠慢,他根据要求,将雷经理新开通的QQ号添加为好友。随后,雷经理把他拉进一个新开通的单位工作QQ群。

在QQ群里,雷经理以在外开会急需一笔资金为由,要求孙先生尽快将一笔资金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孙先生转钱后才发现受骗了。山东警方侦查发现,给孙先生打电话的号码在广西南宁开户,开户名为李某某,今年24岁。

据民警介绍,接到协查通报后展开调查发现,李某某曾因实名办理手机卡提供他人诈骗被取保候审,却没有悔改之意。其间,他继续使用身份证办理了7张手机卡,实名办理的手机卡被限制使用后,李某某仍然到营业厅换卡30余次。

李某某办理的手机卡,被诈骗人员使用并成功实施三起诈骗案,案件涉及云南、山东和陕西等省份,涉案金额高达150余万元。11月16日,前线行动指挥部联合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在大岭村将李某某抓获。

李某某落网后供述,实名办理的手机卡,都卖给了诈骗人员,自己从中牟利3000元。

■警方提醒

卖卡赚钱实际上在卖“身份”

为了蝇头小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别人办理手机卡、银行卡等,实际上是把自己的“身份”卖给他人。一旦不法分子借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实名办卡人就变成“替罪羊”。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有不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该及时注销。如发现被人冒名办理手机卡、银行卡等情况,应该及时报警并尽快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记者潘国武 通讯员王丹 王哲 陈仕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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