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新政小微民营企业可优先为员工缴工伤保险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云—南宁日报2019-12-10 11:08:25|网络编辑:刘艾

广西出台新政关怀雇用“季节工”“扶贫车间员工”等企业

小微民营企业可优先为员工缴工伤保险  

“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门槛降低了。昨日,记者从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包括小微民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使用季节工的企业和扶贫车间中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和先行缴纳工伤保险费,不与其他险种捆绑。

小微民营企业可单缴工伤保险

去年10月,陆师傅受雇于某装饰公司,在工地干活时从脚手架摔下来,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不幸去世。装饰公司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也不愿意承担后续的大笔费用。陆师傅家属只好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求助,涉事装饰公司因为没有给陆师傅缴纳工伤保险,依法需承担陆师傅因工死亡的全部责任,共计花了130多万元。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有关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企业不用为此掏腰包,家属也不用劳心劳力四处维权。

为解决小微企业参保难题,《通知》明确,小微民营企业可以先行缴纳工伤保险费,不与其他险种捆绑式缴费。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微民营企业,凭注册登记的任一证明资料,即可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和缴费。新成立的小微民营企业或新招用的职工,可在30日内申报办理参保手续,并从用工之月起缴费。对小微民营企业参保后发生工伤事故,可以通过网上等方式申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季节工”等也可享受新政策

广西每年在种植、收割农作物的时节,存在大量的季节性等短期招用职工,同时,数千家就业扶贫车间吸纳了较多的员工,这些员工的工伤保障都很薄弱。为此,《通知》也将季节性生产特点企业使用的季节工,以及扶贫车间使用的有劳动关系的员工纳入进来,允许其参照《通知》执行,不捆绑其他险种先行参加工伤保险。通过实行新规定,大大降低了小微企业及其雇佣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门槛。

针对小微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竞争压力大、管理和生产不太规范、较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等特点,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负责人表示,如果不在参保方式和形式上有所突破,按照现有的政策,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将比较困难。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目的是让可能存在较大工伤风险的小微民营企业优先选择参加工伤保险,以抵御可能发生的工伤风险。

企业参保是“用小钱换大钱”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按照相关规定,工伤保险目前主要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需缴费;但如用人单位不及时参保和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应承担的工伤费用则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对于职工来说,在小微企业中工作的职工收入都比较低,同时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将有可能毁掉职工的一生甚至毁掉一个家庭。参加工伤保险,则可以规避这些风险。

此外,小微企业参保,获益的不仅是职工,还有其本身。按照规定,小微企业必须依法参保缴费,如被查出不参保缴费,将面临被罚款的处罚;更为严重的是,如有职工发生严重工伤,企业没有参保便需要承担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工伤费用,有些小微企业发生一次工伤事故便因高额工伤费用无法再经营下去了。

例如,按现有政策规定,零售、餐饮业初次参保缴费费率为0.4%。2019年,某粉店用工10人,工资总额为每月3万元,则每月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120元,一年只需要1440元,而且按现行政策规定,如一年内不发生工伤事故,费率可以执行最多50%下浮,即费用由初始的0.4%降至0.2%,则工伤缴费额一年可降至720元。而2019年如发生一例工亡事故,在不计算其他相关费用的情况下,仅赔偿就需近80万元。可以说,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就是在“用小钱换大钱”。(记者史小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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