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新闻910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2019年12月16日0时起,全区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屡禁不止,严重威胁路桥安全,重大事故也时有发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数据显示,2018年,通行广西高速公路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车850多万辆,其中车货总重超过100吨的百吨王19.9万辆;截至今年11月30日,依然有351万辆超限超载货车通行我区高速公路。
桂林高速公路管理处桂林路政执法大队深入开展“打逃”专项整治行动 吴成燕 摄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为: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据介绍,难以禁止的原因,主要是以前依靠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计重设备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属于末端执法,并且无法做到24小时全天候查处,不能有效震慑违法超限超载车辆。
根据部署,12月16日开始,按照“货车必检、超限禁入”的要求,对所有进入广西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进行检测称重,在高速公路的入口就管控住超限超载车辆。对称重检测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并引导到就近的联合治超执法站点处理,防止进入国省干线等公路通行。
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货运车辆的货主、车主或驾驶员应到指定地点申诉。运输不可解体大件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驶入高速公路。对不听劝阻或者扰乱秩序的,现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目前,广西安装了入口称重设施设备330套,覆盖广西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正在进行系统调试等工作,所有工作计划在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
记者:熊宗涛、覃升、农宇
部分内容来源: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