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发出倡议:从出行做起共同守护“南宁蓝”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19-12-13 11:14:24|网络编辑:刘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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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倡议市民绿色出行共同守护“南宁蓝” 记者程勇可摄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周志英)连日来天气晴好,不少市民陶醉于“南宁蓝”“绚丽夕阳”的美景。不过干燥少雨也容易造成污染,为此,南宁市交警部门向全体市民和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号召大家一起守护来之不易的“南宁蓝”。

南宁地处盆地,进入秋冬季节后,受气象条件影响使得污染物不易扩散,而这些污染物有相当一部分来自车辆排放。如工程运输车运载散体物料撒漏;重型货车无封盖,扬尘挥洒以及机动车尾气排放等,这些都会加重大气污染,影响着城市的空气质量。要减少大气污染,守护来之不易的“南宁蓝”,并非一朝一夕能做到,也非个人力量所能达到,而是需要全体市民和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为此,南宁市交警部门提出倡议,希望广大市民和驾驶员行动起来,从每一次交通出行做起,共同守护“南宁蓝”。

倡议书提到,工程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工地前,必须进行除泥除尘处理,保持车辆号牌清晰可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装载要适量,封盖要严密,沿途无撒漏。污染高值期,环境敏感区重点路段每日17时至次日7时实行重型货车绕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混凝土搅拌车全天停止驶入绕城高速(北段、西段和南段)—那安快速路以内区域。请驾驶人配合和服从执勤交警的管理。

同时也倡议市民平日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尽量避免冷车启动,采用经济时速行车,减少怠速状态,加强车辆日常保养,不开超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上路行驶,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倡导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

若广大市民发现有道路扬尘污染、车辆“冒黑烟”等现象,以及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请及时向公安交警、城市管理或生态环保部门举报。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你们好!

近年来,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实现了“南宁蓝”常驻绿城。当我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仰望着湛蓝的天空,最大的感受是:作为一名南宁人,真幸福!

但是,今年进入秋冬季节后,由于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加上南宁属于盆地形态,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容易发生污染天气。为积极响应强首府战略,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提升“南宁蓝”品质,持续巩固城市生态优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现在起至年底强化应对污染天气工作。南宁交警将充分履行交通管理职能,加强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工作,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和交通参与者发出以下倡议:

一、工程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工地前,必须进行除泥除尘处理,保持车辆号牌清晰可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装载要适量,封盖要严密,沿途无撒漏。

二、污染高值期,环境敏感区重点路段每日17时至次日7时实行重型货车绕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混凝土搅拌车全天停止驶入绕城高速(北段、西段和南段)—那安快速路以内区域。请驾驶人配合和服从执勤交警的管理。

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尽量避免冷车启动,采用经济时速行车,减少怠速状态,加强车辆日常保养,不开超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上路行驶,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四、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倡导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

五、广大市民发现有道路扬尘污染、车辆“冒黑烟”等现象,以及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请及时向公安交警、城市管理或生态环保部门举报。

南宁是我家,环境靠大家。希望市民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交通出行做起,让我们携手努力,守护来之不易的“南宁蓝”,为建设美丽宜居家园贡献力量!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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