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防城港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西首部海岸带保护地方性法规《防城港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出台。
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防城港市海岸带保护条例》从2020年3月1日施行,这是防城港市首部海岸带保护地方性法规,也是广西设区市首部出台的海岸带保护专项法规。
《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能,在海岸带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养殖控制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建立了分类保护、自然岸线保护、建筑后退线、监督监测等制度。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芳:“《条例》对建筑控制线作出规定,自海岸线起向陆域延伸200米范围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与海岸带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此外,《条例》还作出了关于海岸带新建建筑风貌的规定,努力将防城港市打造具有滨海城市特色风貌的海湾城市。”(记者 甘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