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单车新规:正式牌超标电单车使用期为10年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20-01-01 15:50:52|网络编辑:黄业钦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市民关心的超标车能否上路、是否需要佩戴头盔等问题,《条例》都有了新规定。《条例》将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电单车是南宁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去年4月15日,国家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超标电单车能否上路、怎么管理等问题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经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执法部门和基层群众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等方式,最终形成了提交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此次大会期间,与会人员分组审议了三次审议稿,最终表决通过《条例》。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南宁市有将近200万辆领取正式号牌的超标电单车,对这类车的清理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及第三方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法制委建议对取得正式号牌超标电单车的使用期规定为10年,时间从电单车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同时,参照福州市的立法,授权市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续号牌有效期。《条例》还规定鼓励电单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电单车,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您关心的问题在这里解答——

市民声音:我的电单车符合旧标准不符合新标,能否上路?

解答:对于符合旧标但不符合新标的车辆,允许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路。对于不符合旧标准又不符合新标的车辆,严禁上路。

市民声音:临时号牌超标电单车过渡期是多久?

解答:本《条例》实施前已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单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3年,实施之日起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市民声音:正式号牌的超标电单车是否能上路?

解答:这类电单车能上路,但设置了有效期限为10年,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号牌有效期届满后,由市政府根据决定是否延续;不再延续的,号牌予以注销。

市民声音:骑行电单车是否要佩戴头盔?

解答:按照《条例》规定,骑行超标电单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都需佩戴安全头盔,否则由公安交管部门对电单车驾驶人或乘坐人处二十元罚款。

市民声音:对骑行电单车还有哪些法律责任?

解答:过渡期满或者号牌已被注销仍继续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针对驾驶非法拼装、改装电单车及过渡期满或者号牌已经被注销仍然骑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单车予以罚款,对拒不恢复或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记者 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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