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治区林业局在全区58个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实行24小时监测防控机制,实行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组织护林员对野生动物聚集地和候鸟迁飞通道、停歇地等重要区域进行巡查,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养殖场进行抽查监测,严防出现野生动物群体性疫病或人兽共患病的情况。针对旅游区野生动物与人直接接触的情况,对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人工投喂的野生动物携带的疫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排除可能存在的疫病风险隐患。
自2020年1月26日起,全区已暂停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审批及实施;对各类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单位实行就地隔离封存,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和转运;暂停野生动物的观赏展览及森林旅游场所的经营活动,包括动物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
此外,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清查行动。截至1月30日,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收缴野生动物800头(只),立刑事案件2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4人。
记者 黄婉 通讯员 张庆志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