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广西充分保障延迟复工、开学等事项涉及人员权益

新闻眼|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20-02-03 08:18:27|网络编辑:王琳

2月2日下午,广西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就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各项应对保障措施进行了解读。记者了解到,广西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企业员工、师生、社保人群等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对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此外,在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视为工伤。同时广西将按时发放各项社保待遇,保证参保人如期享受待遇,因疫情未能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及缴费业务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在此期间补缴疫情所属期内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

此外,广西各地各学校已着手建立健全延期开学工作体系,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同时,鼓励各地各中小学利用“互联网+教学”的模式,组织优秀教师分年级、分学科录制教学视频等课程资源,开展空中课堂或网络授课。针对初三、高三等毕业年级学生,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教学和复习计划,安排优秀教师面向初三、高三学生开展在线辅导。

(记者/熊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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