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员工微信群向顾客宣传:“维生素C泡腾片能预防病毒性肺炎”
1月31日,柳州市柳城县太平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太平镇一药店的客户微信群,有药店员工在群里发了两条图片信息:
一条是该药房的“增强抵抗力病毒远离”的宣传画;
一条是来自“C钙营销中心”的“维生素C被列为预防病毒性肺炎的唯一药品”的文件截图,截图中引用了上海市卫健委药政管理处和上海市监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联合下发的一个通知的一段内容 “建议重视下列药品的临床应用:(9)预防药品:维生素C”。
举报群众称不知这两条内容是否真实,请市场监管部门查实。
接到举报后,柳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维生素C泡腾片是一香港公司生厂的OTC乙类非处方药品,药品外包装盒上标称的适应症内容为:“1.增强机体抵抗力,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疾病。2.用于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及过敏性疾病的辅助治疗。3.用于预防和治疗坏血病。”该药品明码标价,进货、销售记录正常,店内未见关联新型冠状病毒宣传广告。
经过调查,关联此维生素C泡腾片的“维生素C被上海卫健委列为预防病毒性肺炎的唯一药品”内容两张图片,是太平镇某药房的工作人员在没有求证过真实性和标明过出处的情况下,从一个同行的朋友圈下载得来。
为推销该药品,药店人员直接发进该药店的微信群,群内有47个网友,基本上是该药店的客户。
涉嫌违法 市监局立案调查
该药店工作人员利用微信发布宣称商品被“上海卫健委列为唯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药品”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相关规定,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已经立案作进一步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商家和市民,在当前全民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要坚持正确的广告导向,自觉遵守互联网广告发布规定,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切不可任性发布,误导别人。
记者:雷俊
通讯员:赖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