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国内新闻|来源:新华网2020-02-21 09:56:56|网络编辑:杨琪玉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王优玲、申铖)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20日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倪虹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此外,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据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初,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6.9万亿元,提取10.4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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