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销售伪劣口罩 柳州一医药公司“摊上事”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2020-03-21 11:49:19|网络编辑:刘艾

疫情期间销售伪劣口罩

柳州一医药公司“摊上事”

目前该公司法人代表及采购主管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紧俏,但也不能什么样的货都卖。日前,柳州市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查处了该市某医药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该公司法人代表余某,采购主管彭某二人于3月17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底,柳州接连有群众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称在某医药公司门店买到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质量较差,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2月2日,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封该医药公司办公场所,查扣还未售出的口罩1000余个,并责令其将已售出的口罩召回。

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该公司1月22日分两批通过柳州市某劳保用品厂,购入标称某品牌的一次性口罩9万个,未经质量检验即发给公司各门店销售,被查处时绝大部份口罩已售出。

经向该品牌口罩生产厂家核实,该医药公司销售的这批口罩非该厂生产,系假冒产品。

由于某医药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医用器材且数额巨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2月5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情通报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指示刑侦支队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侦查,迅速查明案件情况,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防疫用品的行为。

为确定案件性质,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20日委托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对该批口罩的样本进行检测。经检测,口罩的防护性能仅为20%左右,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属于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

在经过深入调查后,3月17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传唤涉案医药公司法人代表余某、采购主管彭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余某、彭某供述,由于疫情期间口罩紧缺难以找到货源,他们经过他人介绍,通过某劳保用品厂购入该批口罩,未经资质查验和质量检查即进行销售,公司从中获利5000余元。

余某、彭某的行为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于3月17日下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刘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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