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凌晨1时,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的民警在南宁某定点隔离观察点酒店内开展执勤工作时,发现有一名男子擅自进入酒店。
在疫情防控期间,此类行为是明令禁止的,执勤人员立即要求酒店安保人员配合,将擅入酒店的男子控制,并交由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初步调查得知,该名男子叫刘某骏(27岁,浙江省杭州市人,现住在南宁市青秀区通泰路)。当晚,其在家一个人喝酒感觉无聊,便意图来到酒店与正在进行隔离的朋友见面。
刘某骏明知其朋友正在进行医学隔离,但仍坚持违反相关规定进入酒店,不料在闯入酒店过程中被发现。
经查,刘某骏擅入疫情防控医学观察隔离点并与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密切接触,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目前,刘某骏已被依法行政拘留。(记者 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