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月18日发布的“2020年预防交通事故20条措施”,为了排查清理隐患加强道路安全秩序,南宁交警十大队在星光金凯路口对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行整治行动。
3月24日8时30分,1辆摩托车从大沙田往星光大道方向行驶,驾驶员未戴头盔,执勤民警见状立即拦停进行检查。驾驶员磨磨蹭蹭拿出了大车的B证,民警发现其与驾驶车辆证件不符。
询问时民警隔着口罩闻到了酒气,随后对该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为3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经了解,谢某前一晚与朋友聚会喝了米酒,第二天早上起得晚匆忙赶去上班忘戴安全头盔,最后被交警查获。
执勤民警依法对其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其饮酒驾驶、驾驶车辆与证件不符的行为记12分罚1000元,未带头盔记2分罚50元,闯禁行区域罚200元,一共记14分罚款1250元,暂扣车辆。此外,谢某驾驶证B证将面临降级。
当日南宁交警十大队暂扣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车辆7台,处各项违法行为共68起,自18日至24日来南宁交警十大队共扣电动自行车、摩托车65台,处罚各项违法行为共378起。下一步,南宁交警将持续开展相关整治行动。(记者 周璇 通讯员 毛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