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企业,组织“以工代训”可获每人每月500元补贴!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20-04-01 10:28:04|网络编辑:黄业钦

3月31日,记者从南宁市人社局获悉,南宁出台“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企业组织新进员工或转岗员工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计发期限为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

近日,南宁市人社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通知》规定,凡是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员工属于在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入职或转岗;企业为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每月支付员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企业组织员工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的符合获得申领补贴资格。

值得提醒的是,企业可以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申领,但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以工代训”补贴的申领。如发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手段骗取补贴的,除了要一次性退回已拨付的所有“以工代训”补贴资金,还将企业失信行为信息推送至南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不再具备“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条件。

■补贴标准

1.新进员工按补贴计发期限内的参保月份计发。

举例:小张3月8日到A公司工作,5月5日离职。3、4月份A公司依法为小张参加社会保险,则A公司可向人社部门申领小张3、4月的“以工代训”补贴,共计500元/月×2个月=1000元。

2.转岗员工从转岗当月起的参保月份计发。

举例:3月15日,B劳务派遣公司新录用小李,4月5日派到C公司工作,7月10日派遣结束。3—6月,B公司依法为小李参加社会保险,则C公司可向人社部门申领小李4—6月的“以工代训”补贴,共计500元月×3个月=1500元。(记者 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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