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市民提供方便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2020-04-03 11:08:54|网络编辑:黄业钦

龙城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市民提供方便

取消公积金贷款评估报告要件

为了进一步精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要件,推进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一事通办”深化改革,4月1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效能的通知。其中包括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报告要件;若是在区外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还可通过APP等方式查询。这些改革,让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更加方便了。

通知明确,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报告要件。二手房抵押物价值,以合同交易价格和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核查确定的价格中较低者确定。该中心内部核查的定价,以契税完税证明的计税价格、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价格、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可的价格等方式确定。

借款人提交网签备案合同、契税完税证明,任意一项材料交该中心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内部核查的定价确认依据。若以上方式提供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该中心将按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价格认定。

参照以上内容,同步取消单位房改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证一年内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法拍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报告要件。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该中心将按商业银行要求提供并认定的评估报告作为内部核查定价。

如借款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上未记录房产竣工日期的,可提供房产所在地住建部门开具的包含房屋建成年代的查询证明,或其他能证明该房屋建成年代的相关资料。

通过个人征信报告、手机APP等方式,可核实借款人在自治区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的,不需再提供其他缴存使用证明材料。

上述政策调整,从4月2日起开始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记者 廖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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