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
明确年内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到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年内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到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人不漏”。
《方案》提出,今年全区各市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15%以上幅度提高标准,其中8个未脱贫摘帽县的农村低保标准要达到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确保所有县区农村低保标准稳定高于国家、自治区脱贫摘帽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10%以上幅度提高标准。年内全区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以上,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
另外,今年开始,全区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将按照10%以上的增幅提标,其中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A档低保对象年补助水平要达到4000元以上,对纳入低保的极度贫困户和0-3公里陆地边境地区的边民低保金每人每月要额外增加20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攻坚进程和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相适应。(记者 梁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