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消防解读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20-06-05 10:41:13|网络编辑:黄业钦

南宁消防解读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切勿擅自改装车辆 勿用不配套充电器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布,明确规定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昨日,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贯会,对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解读。

据介绍,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300万辆,其中超过50%的车辆使用年限超过3年。仅2016年,南宁市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50起,其中有3起较大火灾,导致11人死亡、伤17人,直接财产损失300多万元,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近年来,南宁市委、市政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首府城市治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走出了一条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的“南宁经验”。经过3年的治理,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逐年下降,2017—2019年同比2016年火灾起数下降75%以上,无人员伤亡。

随着《条例》的发布施行,停车难、充电难将得到切实解决。据统计,仅2019年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96119”举报投诉电话就接到此类举报投诉共80条,占全年投诉总数的21%。《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的建设纳入城镇规划,对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以及城中村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进行规范。同时,《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管理者、充电设施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保障用电安全的制度和措施,设置专用插座,安装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杜绝各类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南宁消防建议,消费者应购买使用符合新标准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避免不正确的停放和充电行为,不要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不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要使用不配套的充电器充电,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同时,希望公民关注公共消防安全,积极发现身边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向消防部门举报。(记者 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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