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持牌类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最高达6000万元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2020-06-19 11:18:58|网络编辑:王琳

6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南宁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下简称《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措施》共30条,包括落户奖励、改革奖励、创新奖励、业务补助、费用补贴等实实在在的支持。

鼓励优质金融要素集聚

《措施》主要包括吸引各类机构入驻,根据机构类别、级别、实缴注册资本等方面情况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其中,对持牌类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最高达6000万元,对金融中后台服务机构落户奖励最高达2000万元并给予电价优惠支持政策,对新型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最高达1000万元,对股权投资机构、金融科技机构落户奖励最高达500万元。同时,对持牌类金融机构和面向东盟证券期货服务基地给予办公用房费用补贴政策,着力发挥这些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优质资源集聚和现代金融产业发展,加快广西构建区域特色金融体系,为金融服务创新奠定基础。

支持跨境金融服务创新

立足于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属性和特点,对离岸金融、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跨境信贷融资、跨境保险服务、国际航运保险、跨境股权债权融资等跨境金融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和补贴,突出对业务增量的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最高达200万元。开展金融创新评选,每年对自治区内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监管创新和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的活动成果进行等级评定,并给予奖励支持。

推动区域重大金融改革

深入挖掘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赋予广西先行先试的领域和项目,大力推行“创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自下而上开展金融改革创新,争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争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直接融资改革创新试点等,自治区给予资金奖补和政策倾斜,着力调动各地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全区性的金融改革创新氛围。自治区层面进一步完善金融改革评价机制,建设评价信息系统,打造特色金融城市和金融改革示范县。

鼓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通过促进信贷增量扩大、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支持企业发行资本市场融资工具、鼓励企业引进保险资金、鼓励实施并购重组等一系列激励措施,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引导信贷资金、股权资金、债券资金、保险资金、并购重组资金等各类资金落到实体经济上,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吸引优秀金融人才集聚

着力健全引才育才机制,积极争取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总部、东部地区选派高端金融人才来桂挂职或任职,在住房、交通、相关待遇等方面加强保障。开展广西金融改革创新评选表彰活动,通过精神嘉奖在全区金融行业营造干事创业、奉献担当的良好风气。落实薪酬补贴、跟踪服务等优惠政策,支持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等高层次金融人才发展。按照分类分层、梯队培养的思路,实施“领航”“英才”“远航”三大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创新培养支持激励机制,培养与金融开放门户发展方向相适应,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专业人才为主体,结构优化、梯次衔接、素质优良的金融人才队伍。

在加强金融人才建设方面,还将进一步出台更为具体的配套政策,包括金融人才“领航”计划实施方案、金融人才“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金融人才“远航”计划实施方案以及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团队引进补助方案等,形成符合金融人才成长规律、利于金融人才使用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集聚效应明显、市场机制灵活、组织保障完善、开放流动的区域性金融人才中心。

《若干措施》的奖励力度大、受益范围广。接下来,广西将积极联合各有关部门加快推动政策的落实落地,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进一步推进广西金融业改革开放发展。(记者 王仕洋 韩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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