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广西确立的首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根据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联系点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通过编制拟订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通过联系点征求意见建议;将联系点作为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的基地,就立法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或委托联系点调研;以联系点为依托,跟踪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及时掌握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收集对修改完善有关法律的建议等途径和形式,充分发挥联系点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记者 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