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小区现违建项目,业主很困惑:违建已经认定,拆除为何那么难?

热点|来源:广西交通广播2020-08-24 09:12:23|网络编辑:杨琪玉

近日,南宁市保利凤翔花园小区有业主反映称,小区内一户业主在一处公用的平台,违规搭建了一间近百平米房屋。虽然城管部门已经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是目前违建的施工依旧在继续。

业主感到十分疑惑,已经被认定的违建项目,为何拆除却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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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个违建项目在保利凤翔花园小区二楼的一个平台,违建项目的业主是凤翔阁五单元二楼的一户住户。

据知情的业主介绍,从去年底开始,项目开工建设,一直持续至今。

小区物业客服经理周女士介绍,小区物业两次上门发出整改通知单,但是违建项目的业主对于整改通知单并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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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辖区城管部门今年5月27日也下发了一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这是违章建筑,要求业主停止建造,自行进行整改,但似乎这户业主都没当回事,依然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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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凤翔阁五单元二楼其中两间房被同一名业主买下并且打通,房屋正在装修。紧靠平台的一面墙上的窗户已经被打通,改成了一扇门,通过这扇门可以进入二楼公共平台。

因为已经改变房屋结构,小区内一些业主表示,担心因此带来的房屋安全。业主和业委会的代表都曾经尝试与这名业主沟通,希望能够停止违建,将公共区域恢复原样,但是这名业主的态度一直非常强硬。沟通无效后,业主们希望物业能够出面解决。但是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劝阻,因此效果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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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违建处理工作已经移交到南湖街道办,城区整治两违办也已经收到相关信息,并且将会对案件进行跟进,督促南湖街道办依法从速整治。后续情况,广西交通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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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认定的违建项目,拆除起来为什么那么困难呢?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教授谢金甫表示,对于违章建筑是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法律流程是: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现场调查核实后,依法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过后拒不整改,可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决定书》。

决定书确定的限期届满,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进入执行程序,发出《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的义务,仍未履行的,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且经公告仍未拆除的,乡镇政府自行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如果被拆除人不积极配合强制拆除任务,整个强制拆除的法律过程历经的时间大概在6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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