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防城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了解到,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病毒可能传入防城港市的途径,从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暂停购进、储存和销售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冷冻冷藏肉制品(含水产品)。
经防城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9月1日对外公布了有关规定。
一、从9月1日起,全市范围暂停购进、储存和销售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冷冻冷藏肉制品(含水产品)。
二、冻库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要索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照材料,查验供货方的食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严禁产地或者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食品和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入库。进口食品应当查验并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购进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附检疫或检验合格证明的畜禽产品、无合法来源凭证的食品。
三、冻库经营者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台账登记内容应当包括食品的名称、产地、进出库时间、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储存条件、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四、冻库从业人员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扫码测温,戴口罩、手套,穿隔离衣,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五、各冷冻库经营者不得使用影响食品质量安全和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的运输工具。
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冷冻冷藏肉制品(含水产品)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查冷库底数、查贮存条件、查追溯管理、查污染风险、查环境卫生、查物流运输和查产品质量“七查”行动。对拒不配合的经营户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记者 周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