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自治区督查组对我区14个设区市党委开展督查
8月27日至9月4日,自治区组成6个督查组分赴我区14个设区市,对各市党委贯彻落实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督查组组长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
各督查组赴14个设区市开展督查期间,听取了各市党委情况汇报,以及各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及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编办、司法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查阅各市制定贯彻实施《意见》配套文件及有关资料,并深入到市县人大机关、乡镇(街道)人大、乡镇(街道)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实地考察,重点督查各市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设区市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加强宪法贯彻实施、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等12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深入了解落实工作的措施做法、主要成效、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以及在推动工作落实中需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以及相关意见建议等。
据了解,自治区督查组将于近期将此次督查检查考核报告报送自治区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记者 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