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多措并举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泛北新闻|来源:北海日报2020-09-08 09:42:40|网络编辑:刘婷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采购中心获悉,从今年8月起,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在北海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这是北海市今年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而推出的举措之一。

据悉,除了免收投标保证金,北海市还免收供应商的履约(质量)保证金,并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把确需收取的小微企业的履约保证金降低为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比自治区规定的比例少3个百分点,收取比例全区最低;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电子化,全部在线免费提供;免去供应商投标报名环节,供应商在采购项目截标前均可提交投标(竞标)文件参与投标(竞标)。

为提升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便捷度,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全区率先实施“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评标)”,实现供应商“零跑腿”;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限压缩到7日内、合同公告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为全区最优指标;大力打造“全市一张网”统一政府采购电子化市场,供应商入围实时申请,注册审查常态化,最快5分钟内可完成入围审核,无需重复申请即可参与全区政府采购项目,降低运营管理成本;主动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改革,已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开155个项目信息,涉及金额超过4.7亿元,为企业提前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提供了便利。

北海市还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政府采购活动69种禁止事项,杜绝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负面清单实施以来,没有政府采购项目因违反清单所列禁止性条款被供应商质疑投诉。

此外,北海市积极采取“两缓解、一促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措施,提高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积极性。今年5月,北海市启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金融“输血供氧”的作用,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在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方面,北海市实施预付款制度,采购合同约定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北海市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由6%提高到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全区最大,企业获益最大。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北海市中小微企业中标率达78%。

记者 黄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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