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不上路!注意:南宁商家出售外地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

热点|来源:广西台新闻9102020-09-11 09:23:09|网络编辑:夏汝

如今,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出行时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随着今年9月1日《南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南宁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监管力度。

9月10日上午,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对明秀西路一家电动自行车门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些问题,值得引起消费者注意。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首先发现了2辆带贵港牌照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在店面出售。经询问商家后得知,9月1日至今,这类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已经卖出了30多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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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稽查局副局长胡晁榕介绍说,在南宁出售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并不违法,但消费者购买此类电动自行车时可能因此而面临一定的风险,商家对此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的义务。

据了解,在南宁购买外地牌照电动自行车主要存在两种风险:

第一,根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非南宁市市区号牌的电动车不能在市区范围内行驶,否则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很显然,贵港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肯定是不能在南宁市区内行驶。

第二,这些带贵港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都是在贵港出厂时在贵港上牌的,登记的是电动车所在生产公司的名字。南宁的消费者购买这类车,如果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必须要到贵港当地的车管所办理,而且办理过户之后,也只能在贵港行驶。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一旦车辆发生丢失或者意外事故,很可能无法厘清各自的责任。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店在出售2012年生产的旧国标新车,怀疑这类车经过翻新后重新在市场销售。因此,执法人员要求商家暂时对这些车做下架处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后再做下一步的处理。

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发出指导意见书,要求店长在店里显著位置贴出明确告示,提醒南宁消费者购买外地号牌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风险。

同时,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稽查局副局长胡晁榕也通过新闻910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时要注意,第一,购买新国标的电动车;第二,索要正规发票,到当地的车管部门入户,权益才会受到保障。

记者 蔡俊聪 农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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