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至4日加班可享3倍工资

国内新闻|来源:北京日报2020-09-20 10:47:13|网络编辑:李惠惠

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是同一天,加班费是给一份还是给双份?人社部9月19日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10月1日当天,加班费为3倍工资。惦记着6倍工资的员工恐怕是“想多了”。

上一次国庆和中秋“喜相逢”还是19年前的事情,那个时候中秋节尚未被定为法定节假日。如今中秋节已成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两个大日子赶在了同一天,引发了人们关于10月1日加班费是否要翻番的疑惑。

人社部公布的加班费标准是: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由此可见,虽然10月1日双节当天加班不能拿双份儿加班费,但10月4日这天加班却可享3倍工资,同样执行法定节假日加班待遇,对那些不能休息需要坚守岗位的员工来说,不失为一个好消息。(记者 代丽丽)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