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这些问题成消费投诉热点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20-10-10 08:58:50|网络编辑:杨琪玉

转眼,2020年的最后一个假期就这么结束了。小伙伴们玩得还好吗?

“双节”长假期间,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来电、来访、来函等共计1728件,其中咨询1184件、投诉349件、举报195件。大家的投诉集中在什么领域,消费者又遇到了哪些问题呢?

消费者投诉:在超市买虾发现缺斤少两;在超市买果泥发现已过期5天

由于今年中秋佳节适逢国庆黄金周长假,举家团圆、朋友聚会聚餐等成为节假日的消费焦点,食品、餐饮服务也成为了12315投诉举报的热点,其中主要反映食品缺斤少两、腐烂变质、过期等问题。

10月1日,有消费者反映在南宁市江南区某市场购买一斤多的大明虾,但到公平秤复称显示不到一斤,认为存在短斤少两的情况。

10月2日,有消费者反映,在南宁市邕宁区某超市购买果汁泥,在食用过程中发现果汁泥已过期5天,认为商家销售过期食品。

10月3日,有消费者反映通过某外卖app购买一份炸鸡,食用后出现严重腹痛、呕吐、头晕的症状,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消费者投诉:因景区原因,孩子游玩时受伤

今年的中秋国庆长假是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之后的第一个黄金周,在一系列利好推动下,景区观光、度假休闲等行业迎来全线复苏,景区、游乐场所迎来游客高峰,但同时它也因收费、安全、经营管理问题引发了部分纠纷,主要反映景区、游乐场所收费以及服务未提示到位等问题。

10月4日,有消费者反映,其与同伴共7人(有60岁以上老人)到南宁市某景区旅游购买门票,被告知老人需全价购买门票不能享受优惠。消费者认为景区违反南宁市关于60周岁至65周岁以下的老年人实行部分门票半价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

10月3日,有消费者反映在南宁市某游乐场游玩,进去后才发现其中一些项目还需额外收费,但商家未事先告知,认为存在侵犯其知情权的情况。

10月2日,有消费者反映,在南宁市某景区游玩娱乐项目,因工作人员的操作疏忽以及景区未做安全措施,导致其孩子眼睛撞到旁边护栏,被割伤流血,认为商家应做出安全设施的改进和提醒,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

有消费者在酒店洗澡时卫生间玻璃门突然碎裂

与春节期间酒店退订的投诉热点相比,“双节”假期期间国内旅游消费活跃,酒店投诉呈假日出游特点,主要反映酒店节假日收费及安全问题。

10月1日,有消费者反映,他通过南宁市江南区某酒店的APP购买优惠券,到店使用时发现该优惠券无法在节假日使用,但购买时页面无提醒和标注,认为侵犯其知情权。

10月2日,有消费者反映,在南宁市青秀区某酒店看酒店房间时(事后未入住)被收取服务费59元,商家事先未告知,来电人认为商家存在未明码标价侵犯其知情权的情况。

9月30日,有消费者反映,他购买南宁市西乡塘区某酒店的住宿服务,洗澡时卫生间玻璃门突然碎裂导致消费者脚背小动脉被割伤,认为商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犯消费者的安全权。

消费者投诉:在路边停车8分钟,竟被收取5块钱

受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停车资源紧张、假期出行需要等因素影响,热点路段、热点区域旅游旺季停车矛盾尤为集中,主要反映节假日停车收费价格高,并且未按规定收费等问题。

10月3日,有消费者反映,10月2日下午6点,他在南宁市青秀区某地铁口的停车场停放车辆,收费指示牌上注明24小时内收最高20元,但10月3日16点左右取车时被收取了30元,实际停放时间并未超过24小时,来电人认为商家涉嫌乱收费。

10月1日,有消费者反映,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地铁口非机动车保管停放处停电动车,被收费员收取2元,并称节假日期间需双倍收取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来电人认为商家存在收费不合理的情况。

10月8日,有消费者反映,他在南宁市青秀区某道路路边停车8分钟,被收取停车费5元,消费者认为停放未超过15分钟应免费停车,根据南宁市关于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商家存在收费不合理的情况。

提醒各位小伙伴,遇到消费问题是,可以拨打12315给自己维权喔!

记者:木易

通讯员:熊至娟、杨康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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