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2020-11-17 10:44:05|网络编辑:孟宪静

广西人看病报销的方式将有重大变化。昨日上午,广西举行全区DRG付费启动仪式,这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将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并保障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

据了解,DRG是一种按医疗价值打包付费的制度,也是国际公认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具体做法是:根据病人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主要诊断、病症、手术处置、疾病严重程度及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临床特征与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病人分入同一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通俗来说,就是将相关疾病划分为一个组,进行打包付费,不再像以前那样一项项付费。

如今,我国医保付费方式正在从按数量付费走向按质量付费,DRG支付是促进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手段。DRG付费改革也是一项“惠民、利医”措施,通过DRG付费方式改革,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最终有助于降低医疗费用,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比如看肺炎,根据症状轻重程度分为几级。以往验血、拍片都是一项项收费,DRG付费就是实行按病和治疗方法、病情严重程度、年龄、并发症状等多因素不同按不同付费级别结算,肺炎诊断治疗的各种检查、治疗用药不再单独一项项收费。DRG付费实行“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以此改变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过度医疗行为,促使医院因病施治,控制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从而控制不合理费用的增长。

2017年,广西以柳州为试点开展DRG付费改革,实现了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医疗机构医保费用有结余留用、参保人个人负担明显下降。2019年,梧州市作为国家首批DRG付费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试点工作已进入付费模拟运行阶段。由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DRG付费暂行办法》,也将在各三级医疗机构实施,逐步扩大到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

2019年以来,南宁市扎实、有序做好DRG付费运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组织6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历史病案数据采集、整理以及分组修正完善工作;同时组建了南宁市DRG付费改革专家库,为DRG付费结算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南宁市将规范数据使用采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稳妥推进模拟运行。(记者 史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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