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等五市试点建设工程造价改革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20-12-15 09:24:52|网络编辑:黄业钦

  南宁等五市试点建设工程造价改革

  试点工作于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分三个阶段完成

  近日,自治区住建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计量和计价规则,增强全区企业市场询价和竞争谈判能力,促进企业“走出去”。

  据了解,广西是列入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的唯一自治区及西部省区市。在全国5个试点省区市中,广西率先制定并印发了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住建厅商自治区发改委,决定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玉林市5市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先行、先立后破,形成可复制的经验,为全区乃至全国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于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分三个阶段完成。《方案》明确,广西将通过试点,制定适应市场化要求的计价依据体系及评标办法,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的工程造价形成机制;推行过程结算,逐步解决工程结算难问题;提升广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模式的转变。

  工程造价、质量、进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对此,《方案》明确,可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计量和计价规则,增强全区企业市场询价和竞争谈判能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企业“走出去”。

  针对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与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不符的规定,《方案》提出试行取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的规定,同时,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费用构成改为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记者 韩沛 通讯员 姚琳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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