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9时许,南宁交警十大队的民警在星光金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桂A牌黑色别克小车行驶异常,于是组织警力对其进行拦截。
拦截成功后,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磨磨唧唧地拿出证件。随后,执勤民警查询发现:没有该驾驶证的信息。
紧接着,执勤民警使用警务终端人脸识别功能,对现场驾驶人进行人脸识别,最终证实该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出示的驾驶证系伪造。
经民警询问得知,刘某因考驾驶证多次挂科不过,于是对自己泄气便不考了,然而一次去杭州旅游的机会,看到路边贴的办证小广告,刘某为了自己开车上路方便,抱着侥幸心理花100元买了一张假驾驶证,最终还是被交警依法查获。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无证驾驶处罚1500元,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处罚2000元,合并执行罚款3500元,暂扣机动车,并且刘某将面临行政拘留十五日以下。
据统计,当天南宁交警十大队共查处无证和伪造驾驶证2起,其他车辆违法行为27起。下一步,南宁交警将持续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夏丽 通讯员 毛江涛、陆丽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