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惩扶贫领域“黑手” 扶贫腐败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

新闻眼|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21-01-05 09:23:12|网络编辑:王琳

广西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明显下降。2016年至2020年11月,全区法院一审新收扶贫领域腐败案件335件,其中2020年至今仅9件。

近日,自治区高院向社会公布一批涉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典型案例。数据显示,2018年后案件下降趋势明显,从2016年的133件,下降至2019年的26件,2020年至今仅9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周腾介绍,涉案人员多为基层“小官”,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级别普遍不高,贪腐金额普遍不高,但都关乎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涉及‘救命钱’‘活命钱’,影响十分恶劣。”

据了解,经法院审判阶段的释法说理,全部涉案被告人已基本将赃款全额退缴。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坚决从严惩处。周腾:“如岑溪市民政局局长黄立波受贿427.43万元,贪污20.5万元,挪用公款40万元,对当地扶贫工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以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四百二十万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精神,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阶段,全区法院对于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等环节和发生在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等的职务犯罪,以及交通、水利、电力等扶贫领域中的贪污贿赂犯罪,依旧依法从严惩治。

(记者 黄婉)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