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发布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日报2021-01-23 11:21:53|网络编辑:黄业钦

1月15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广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17年7月正式启动,普查对象包括广西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污染源。此次普查摸清了广西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状况,以及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公报显示,2017年末,全区普查对象共52013个(不含移动污染源),其中工业污染源2191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12353个、生活污染源1482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796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125个;全区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87.395万吨、氨氮5.934万吨、总氮19.448万吨、总磷2.195万吨;全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1.579万吨、氮氧化物45.622万吨、颗粒物48.877万吨。本次普查对部分行业和领域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尝试性调查,排放量为18.099万吨。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9284.283万吨,综合利用量4765.088万吨,处置量1755.257万吨。

与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在全区工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调整的背景下,全区污染治理能力也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重金属排放量分别下降21.05%、6.26%、75.15%、75.23%,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数量分别是2007年的2.42倍和2.75倍。2017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和尿液资源化利用比例分别达到了86.1%和83.7%。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增加了20.43倍,处理能力提高了4.32倍。

目前,广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已应用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线一单”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排污许可证核发、广西污染天气应对减排清单以及校核县域水产养殖数据、更新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等多项重要工作,今后还将为我区在研判环境形势、加强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支撑环境管理决策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记者 余锋 通讯员 黄彦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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